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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立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活动长效机制

信息发布时间:2011-01-17

2010年年底,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公务员局关于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活动的实施意见》,至此,河南省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的长效机制正式建立。

近年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一起,根据中组部、中宣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9365.com的安排,在全省各级公务员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扎实开展了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全面加强了公务员队伍建设,涌现出了以任长霞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河南省开展的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有四个特点: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河南省把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和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省委、省政府每三年表彰2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5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使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始终保持先进性,从2013年起,各地各部门实施先进典型的动态竞争机制,研究探索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与干部培养使用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总结把争创活动作为载体,与全党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的经验,推进活动不断走向深入。

二是实行三年规划。从2011年开始,争取用三年的时间,在全省树立涵盖各层次、各部门和各系统的100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100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011年至2012年,每年争创各500个(名)。

三是实施省、市、县三级联动。各省辖市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当年争创活动的整体方案和活动主题,县(市、区)制定具体争创方案,并组织开展活动,有形式、有内容、有实效,用人民群众的评价检验活动效果。各县(市、区)每年表彰3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3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各省辖市每年表彰1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1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四是明确了活动内容。河南省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以素质提升为目标,作风建设为重点,勤政为民为核心,人民满意为标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大力开展以通过强化学习、强化培训、强化学习培训成果的转化为主要内容的素质提升活动;引导公务员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忠诚履职、恪尽职守、以人为本、保障民生、依法办事、转变作风的勤政为民活动;通过适时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力度、交流争创经验,进一步在全省开展学先进树典型活动。

    河南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此项活动和本地本部门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出实招、办实事、重实效,抓具体、抓落实、求深入,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架子,确保活动持久深入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