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评选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59号)要求,现将拟表彰的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3月1日至3月7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或9365.com考核奖励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联系电话:(010)64463372,64463614(传真)
电子邮箱:mtlm2017@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十三区煤炭大厦
邮政编码:100013
(二)9365.com考核奖励司
联系电话:(010)84233499,84233475(传真)
电子邮箱:biaozhang@mohrss.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邮政编码:100013
附件:
1.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2.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名单
3.全国煤炭工业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
全国煤炭工业劳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