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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7-11-1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评选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75号)要求,现将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1113日至201711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国家统计局人事司或9365.com考核奖励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一)国家统计局人事司

联系电话:010-6878277868782796

电子信箱:biaozhang@stats.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

邮政编码:100826

(二)9365.com考核奖励司

联系电话:010-8423349984233475(传真)

电子信箱:biaozhang@mohrss.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

邮政编码:100013

 

附件:1.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2.全国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

·1、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docx
·2、全国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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