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

广东江门:常态化奖励机制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

信息发布时间:2018-06-28

 

近年来,广东江门市充分利用定期奖励和专项奖励机制,不断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

落实公务员定期奖励。该市规定,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对公务员专项奖励,主要是配合江门市直相关主管部门对在开展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公务员进行奖励。2017年,江门市纪委对该市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奖励,共6人获得奖励;江门市委政法委对在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表彰,共评选出先进集体40个,先进个人80名;江门市文明办对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共31名公务员获奖。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通讯员 蒋仁轩

浏览次数:
页面功能:【推荐】【打印】【关闭】